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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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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粤康专项基金——儿童脑瘫公益筛查(暨)护苗康复行动,通过专项基金项目定向帮扶救助在指定医院就医治疗的贫困脑瘫儿童患者;以及组织开展脑瘫康复治疗相关的宣传、预防和筛查工作;充分动员和整合社会力量,广泛宣传和参与预防残疾,呼吁社会关爱残疾儿童,让他们得到有效的治疗救助。
· 政策背景
国务院于2019年7月再次发布《平等、参与、共享:新中国残疾人权益保障70年》白皮书,再次以国家层面落实保障包括脑瘫儿童在内的残疾人权利。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发布《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对患有脑瘫、弱视、听力障碍儿童进行救助。
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新生儿的脑瘫发生率为2%-5%,若按2%计算,平均每500名新生儿中就有10名可能因各种原因导致脑瘫。因为家庭贫困和家长们对病症不清晰等原因,耽误了救治,形成“一人瘫,全家瘫”的困境。尽管如此,他们依旧渴望蓝天,渴望飞翔。
· 护苗行动救助详情
一、救助病种
脑瘫、大脑发育不全(精神发育迟滞)、脑外伤后遗症等各种脑瘫疾病。
二、病情诊断
由专项基金项目合作单位广东崇爱康复医院、湛江崇爱康复医院专家做病情诊断。
三、救助对象条件
1.广东省内年龄在12岁以内(包含12岁)的脑瘫儿童患者。
2.受助患者经诊断后符合救助条件。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的贫困户、残疾人。
4.持有当地民政、社区委员会、村委员等开具的五保户、贫困户证明。
5.军烈属。
6.对国家、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或者其家属。
7.其他具有特殊情况,经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同意。
优先救助顺序如下:
1.治疗和康复的预期效果显著者。
2.同等条件下先申请者。
3.至少符合以上资助条件之一的患者。
四、救助标准
1、免费救助30名手术患者:
由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广东崇爱康复医院、湛江崇爱康复医院共同筛选出30名患者,要求具有有社会医疗保险,原则上是先报销后资助,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承担自费部分。
2、救助额度
人数不限,医保患者和非医保患者均可参加,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结算出院后,患者可向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救助金,针对患者病情轻重分为四个资助级别为一级2000元、二级3000元、三级5000元、四级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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